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办法
为提高完美世界电竞官网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在评审过程中的客观、公正性,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盲审是指送审学位论文中不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评阅专家信息对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保密。
二、研究生部负责确定全校盲审名单,盲审比例一般为10%左右,可视具体情况扩大部分专业的盲审比例,盲审时间安排在每年3月和9月。各学院要建立相应的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办法,对研究生部未抽检的学位论文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盲审。
三、研究生部负责盲审专家的选定、论文送审和盲审意见回收统计工作。
四、研究生部建立按二级学科分类的专家数据库,每个二级学科包含10—15名专家。列入数据库的专家一般应是全国著名大学或重点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
五、研究生部在收到学位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三份)后,应仔细检查其硕士学位论文是否符合盲审要求,并将论文与专家评阅表送评阅人进行评审。
六、研究生部负责将隐去专家信息后的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申请人和指导教师。
七、盲审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分为四档,具体为:同意答辩(总分≥80分)、同意修改后答辩(70≤总分<80)、修改后重新送审(60≤总分<70)、不同意答辩(总分<60)。
三份评阅意见中有一份为不同意答辩或者有一份为修改后重新送审,视为未通过盲审,学位申请人应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六个月,修改完成后重新进行盲审。
三份评阅意见中有一份以上(含一份)为同意修改后答辩,其余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视为基本通过盲审,学位申请人应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指导教师和学科学科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参加答辩。
三份评审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视为通过盲审,可参加答辩。
八、学位申请人可以提出盲审过程中需要回避的专家一名。学位申请人对专家评阅结果有异议的,经指导教师和学科负责人同意后可以提出复审申请,研究生部提交校外专家进行复审。
九、学校将根据盲审通过率对相关学位点和指导教师进行奖惩,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